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原阳磋商采购-2024-46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天然文岩渠运行保障中心原阳县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10月09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0日 - 202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1、原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2.43元”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中小型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的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参照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小微企业优惠的说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3、资格审查 条款号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价格部分 评分标准“2.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的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参照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小微企业优惠的说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变更为 |
1、“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2.43万元” 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的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参照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小微企业优惠的说明: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小微企业,其投标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 4、现将该项删除。 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的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参照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小微企业优惠的说明: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小微企业,其投标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 |
5、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1日16时30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原阳县财政局:0373-758989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相关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原阳县天然文岩渠运行保障中心 |
地址:原阳县西干道南段 |
联系人:史来龙 |
联系方式:1359862205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航海路与第五大街交叉口国安大厦A座5层502室 |
联系人:李敏 |
联系方式:1522506593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敏 |
联系方式:15225065932 |